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相關事宜: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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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9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1008607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確實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等差勤相關規定,督導所屬同仁落實執行,並運用各項場合進行差勤管理宣導。
三、各校應配合宣導及辦理事項如下:
(一)差勤管理係屬各學校權責,各級主管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查核,並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及強化辦公紀律之維護,另人事單位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不定期抽查同仁到勤及辦公紀律,並應定期陳報差勤報表予校長。
(二)請各級主管人員確實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及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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