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幹事甄選簡章
職稱:幹事(預估缺)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4/4/25-114/5/1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 具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具⼯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email…)、公文文書處理、數位編輯等能力。
- 具採購證照或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 本校將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能認同與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理念並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
-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性別工作平等教育法第27之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 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安全,報名者應接受本校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登記及查閱辦法」,主動向⽬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查閱,如有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 出納業務
- 文書業務
- 事務業務
- 勞保勞退、健保相關業務
- 午餐執行秘書業務
- 家長會相關業務
- 以上一至六項業務視學校需求擇數種列入工作項目
- 協助其他處室或視校務需求調整職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桃園市新屋區東興路二段780號)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註明聯絡電話),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者不受理報名。
- 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
- 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上傳系統:(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現職派令。(3)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近5年考績通知書。(7)語言檢定、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或其他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 未完成上傳表件、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 甄選方式:
- 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 面試100%(服務經驗、專業知能、實驗教育想法…等)。
- 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或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錄取公告:依公務人員陞遷法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2名。
-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因故未出缺,本校得不予進用。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本校得予從缺。
- 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官網,正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查驗,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 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如有疑問,上班時間來電4862415人事室劉主任(分機710)、總務處孫主任(分機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