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4-01-23 | 點閱數: 150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56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https://laws.mol.gov.tw/news.aspx?msgid=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