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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01-23 | 點閱數: 50
主旨: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4年1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922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