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北湖報馬仔首頁 校內共用文件校內公告一般公告公開資訊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電子報列表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4-12 | 點閱數: 187 主旨: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003325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各 1 份。 1)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