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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10-11 | 點閱數: 164
主旨: 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一份。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759#law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