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修正發布: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https://law.dgp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2
主旨: | 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檢附該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影本、旨揭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