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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以,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113年1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支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6-15 | 點閱數: 144
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113年1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支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2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