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內政部114年「緣起相遇時」單身聯誼活動第6-9梯次,訂於114年6月2日至11日受理報名: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

文章列表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05-28 | 點閱數: 39
主旨: 內政部114年「緣起相遇時」單身聯誼活動第6-9梯次,訂於114年6月2日至11日受理報名,請惠予鼓勵單身男女踴躍參加並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向民眾宣傳活動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5月23日台內戶字第11402421782號書函(如附件)辦理。 二、 旨揭活動日期及地點如下: (一) 第6梯次「戀戀山城 可可傳情意一日遊(苗栗)」:7月1...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8 | 點閱數: 29
一、 依據財團法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114年5月19日一一四紙文基第1140172號函辦理。 二、 演出時間地點及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4年6月29日(日)晚上7時。 (二) 地點:桃園陽光劇場(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16號)。 (三) 民眾免費自由入場觀賞。 (四)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聯絡人:陳婉...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8 | 點閱數: 3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2025未來教育國際論壇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讓教師了解如何培育學生成為具備AI素養、永續意識的世界公民與全球競爭力的未來人才,特舉辦「2025未來教育國際論壇」,期望藉由此論壇的舉辦,分享桃園在智慧教育領域的推動成果與願景,開啟更多關於未來教育願景與實踐路徑的對話,攜手打造更智慧、更永續的教育生態系,展現桃園作為智慧教育標竿城市的決心與實踐。 三、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7 | 點閱數: 3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1393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優秀教師、樹立典範,規劃專屬教學現場教師經驗分享及心靈交流之網站,教育部委託親子天下股份有限公司建置「教育家」網站(網址:https://teachersblog.edu.tw),請貴校轉知教師運用推廣。 三、 旨案鼓勵教師們運用文字、照片或影音分享教學現場之心得與觀察,投稿至「教育家」信箱,經審核通過,可刊登在教育家...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6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6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30056894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教師推動寫字教學能力、培訓各校書法種子教師及對書法賞析與課程設計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研習。 三、 旨案資訊摘要如次: (一) 參加對象:本市有興趣之教師,研習名額為 25人。 ...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6 | 點閱數: 3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054356號書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強化全國語文競賽評判人員對情境式演說、讀者劇場競賽的掌握,提升評判工作品質,委請國立政治大學辦理情境式演說評判、讀者劇場人才培訓。 三、 培訓相關資訊如下: (一) 對象:符合以下資格者,歡迎踴躍報名,錄取名單將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依競賽需求遴選後正式公布。...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6 | 點閱數: 38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講座訊息摘述如下(詳如活動計畫): (一) 活動時間:1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3時20分。 (二) 活動地點: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科學館四樓演藝廳(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三) 活動對象:...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5-05-26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48709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期我國英語及雙語教育與時俱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辦理旨案,透過選送國中小教師海外短期進修,精進其英語及雙語教學專業知能,以利國中小教師以較好之教學策略,提高國中小學生雙語表達溝通力,落實政府政策。 三、 旨案簡章重要資訊臚列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5-05-23 | 點閱數: 37
主旨: 函轉「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B號函 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 號令,核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三個月以上累積滿一年者... 觀看完整文章